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省属集团(控股)公司: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培优扶强工业龙头企业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12号),我厅牵头研究梳理第一批153家福建省工业现有龙头企业(见附件1)和315家福建省工业龙头培育企业(见附件2),现将名单予以发布。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及有关省属控股(集团)公司要将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作为日常管理、服务的重点,动态跟踪、掌握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做好政策宣贯服务,推动龙头企业持续发展壮大。我厅将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对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附件:1.福建省工业现有龙头企业名单(第一批)
2.福建省工业龙头培育企业名单(第一批)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