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简介
时间:2022-11-23

福州市马尾区阳光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由阳光学院出资成立,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基金会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款,充分发挥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办学的积极性,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基金会业务范围:(一)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二)资助贫困生。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