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发展处、校友联络处部门简介
时间:2022-06-22

合作发展处、校友联络处部门简介

2019年12月13日公布的《阳光学院行政管理服务机构设置优化方案》,依托校企合作办整合成立产学处,主要负责校企合作、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需要通过产学合作共建的专业实验室建设。2020年9月,产学处与对外合作交流处合并组建成立合作发展处。2021年1月25日,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合作发展处分设为两个独立的正处级机构,合作经营与校友联络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2022年6月20日,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合作经营与校友联络处职能拆分,分别成立合作发展处和校友联络处,实行合署办公。

阳光学院合作发展处、校友联络处是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合作发展处、校友联络处围绕学院总体发展规划、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代表学院与行业、企业进行有效对接,积极创新产学合作的体制和机制,在院内进行成果转化,全面落实国务院发布的《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文件精神。以“构建平台、强化服务、突出应用、合作共赢”为工作方针,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同发展”为原则,积极采取“引厂入校”、“引校入企”等方式,与数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根据学校的办学目标,协助学校制定有关产业学院、校企合作、涉外交流的规划、规定、条例,并负责协调实施;协调全校外事及校企活动;积极推动全方位的校企合作、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国际交流和合作事业,推动学校产教融合;并致力于联络阳光学院校友,增进友谊,发扬阳光学院优良传统,共同为校友事业的开拓与创新、为母校的繁荣与发展、为中华民族的富强与进步贡献力量。